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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之可惜,食之卻又無味。
人性的貪婪,讓造物者的美意化為塵囂。
亞當辛辛苦苦拔出來的肋骨,創造出了夏娃。

Bone to bone, flesh to flesh. 是不是這樣子的原因才會捨不得讓手邊的雞肋離開。

因為你還是會覺得這是你所擁有的bone &flesh諷刺的是如果你視對方如自己的血與肉的話,就不會整天騎驢找驢,卻又三心二意地巴望著下一匹馬在哪裡。



當然不過男人還是女人,我是舉雙手贊成就算已有了交往對象,也可以擁有屬於自己的異性朋友圈。總不能男人每天面對著幾個自己的酒肉朋友下了班聚在海產店聊是非罵老闆,女人永遠就是週末踩著高跟鞋和自己的姊妹窩在下午茶餐廳聊八卦吐苦水。

聽姊妹們說目前他們身邊的男友在他們眼裡是根雞肋。
他們只是在找機會和跳板來尋找下一匹馬,抑或是驢,
WHATEVER IT MEANS.

當時我露出了疑問的眼神和好奇的笑容,既然是雞肋,留著的目的是熬湯嗎? 再怎麼文火慢熬也不會是濃厚的豬大骨!

既然以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理由在哪裡?
下班少了個人接,看電影少了個人陪,
還是換了下一個床上還要重培養默契嫌麻煩?
有時因為交往的長度,使得兩人的生活圈密集。

不想分手,一部分也是
嫌。麻。煩

要怎麼和父母解釋,要怎麼和親朋好友哥哥姐姐,樓下的大嬸,甚至是你家的狗少了個玩伴你都還要跟你家的狗交代一聲。

總歸一句話,就是沒勇氣罷了。
你害怕著現狀的改變,但心理的聲音卻又已經告訴自己眼前的一切是無法在挽回。

於是你忐忑,你不安,你猶豫,你罪惡,
雙手就這樣著捧著你的雞肋,卻又不知道怎麼將它丟進食物回收桶裡面。

回憶就是回憶了,再也不會拉回現實裡,
不管是什麼樣的原因折騰了你們,不管是什麼樣的原因讓愛情走開。


你有勇氣丟下手邊的雞肋換回一根多汁美味的雞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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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戀愛顧問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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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